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8]73号)、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8]287号)文件要求,6月4日至21日,省节能监察中心对我市重点耗能行业的能耗情况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
本次专项监察,重点检查了中电电气等4家变压器生产企业、汉正泵业等3家水泵生产企业的能效情况和金东纸业等5家造纸企业以及东普科技、华元焦化的产品单耗限额情况。检查中发现,丹徒区双诚风机厂2017年生产了9台计285kw风机,不符合《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09规定的限定值;宝亨新电气生产的SCB10、S11系列变压器达不到国家标准三级能效要求;在丹阳埤城造纸厂等6家企业的生产现场共查处8台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和8台计246kw的Y系列淘汰电机。
本次检查活动中,被检查企业能够积极协助配合检查组的工作,自收到省《节能监察通知》起,主动与市节能监察中心联系,认真收集生产统计报表,准备台帐资料,做好自查工作;对于被检查出的问题,能够做到能改即改,有的现场拆除淘汰设备,有的承诺确保在限定期内整改到位。对于生产不符合能效要求的产品,我们将移交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下一阶段,市节能监察中心将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镇经信办[2018]59号)精神,对我市15家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20家企业空压机能效提升情况、10家非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等进行节能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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