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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稿件来源:交通物流和融资担保处 浏览数:

 

镇经信办〔201870

 

各辖市区发改经信委、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运行〔2018448号),将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江苏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复核)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应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相关工作,明确主管科室,有效推进本地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按照省经信委通知要求,在前期建立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库基础上,各地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办理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地指导好企业申报,确保网上办理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我委将于7月初,组织专家集中辅导企业,解答有关申报的相关事宜,请各地务必在6月底前掌握好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省经信委通知及其附件、《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电子版请登录www.488sb.com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另请丹阳市发改经信委通知江苏天宏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依据要求做好复核材料的准备。

四、请各辖市区汇总好本地区申报企业资料,于718日下班前将企业申报材料2份(需装订),推荐意见文及相应电子文档材料报送至我委。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8508831589667588(传真)。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市政府1号楼730房间,邮编:212050

电子邮箱:jxwfw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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