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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稿件来源: 浏览数:

 

各辖市区发改经信委、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联合国于2017年4月决定每年6月27日为中小微企业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93号)、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苏中小综合〔2018〕4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主题,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按照新时代镇江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生态,激发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参加全省中小企业电视电话会议

  1、时间:6月27日上午9:30。

  2、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1号楼8楼市经信委电视电话会议室(镇江分会场)。

  3、会议内容:公布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隐形”小巨人企业名单;公布百强民营企业名单; 部分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代表交流发言;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谢志成讲话。

  4、参加人员:市经信委相关领导、相关处室全体人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部分人员、各地经信部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同志。请各地于6月25日下班前汇总本地参会人员名单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二)开展“中小微企业日”主题宣传活动

  以《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落实为重点,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让广大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广泛运用报刊、电台、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并重视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印发政策汇编、开展解读、举办培训、开展线上线下咨询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在“中小微企业日”当天,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正确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主题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做法

  各地要及时总结报送主题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总结请于7月15日前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市经信将筛选好的经验做法报省经信委供各地参考借鉴。

  联系人:杜广宇,联系电话:87059181,电子邮箱: zjzxq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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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