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8〕222号)要求,市经信委、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现将各辖市区上报的申请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车辆和充电设施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市经信委、财政局将结合专家评审和公示结果,审核确定上报的车辆、充电设施和申请补贴金额。
公示期限:2018年5月7日-9日。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80822136;市财政局:84446953。
附件:公示车辆明细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公示车辆明细.xlsx
公示充电设施明细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公示充电设施明细.xls
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