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8﹞76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8﹞284号)要求,现将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国家清算要求的27辆新能源汽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8年5月7日-9日。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80822136;市财政局:84446953。
附件:国补公示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国补公示.xlsx
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