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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召开失信修复企业法人代表教育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8-04-18    稿件来源:信用办 浏览数: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强调了诚信制度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统一信用代码、统一征信、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要求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推进,信用开始逐步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为鼓励企业适应形势、失信修复、主动整改,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在4月17日召开“镇江市失信修复企业法人代表教育培训会”,会议主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一是宣传信用联动奖惩政策制度

  2016年6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60多个部委先后在税收、电子商务、建筑、环保等领导出台联合奖惩备忘录30个,涉及“失信被执行人、A级纳税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安全生产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农资领域、房地产领域、石油天然气行业、盐行业、运输物流行业、电力行业”等众多管理领域,江苏省也陆续出台了《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十多个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扩大领域、推广实施。

  二是介绍我市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工作情况

  2013年、2015年,我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相继建成,截至目前,社会法人库已入库企业107357家,个体工商户312999户,实现了2个100%,归集信息总量324.90万条,根据信用大数据分析,具有失信情况的企业比重占入库企业的9.42%,达10113家,这个总数量还是较为庞大的,随着我市信用奖惩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将会越来越深刻的感受到信用记录带来的影响。

  根据市信用办联合18个部门在招标投标、绿色信贷、食品药品、保险理赔、劳动薪酬、土地使用、工商管理等25个领域建立的联动奖惩政策。仅2017年一年,守信典型企业享受到“税信贷”6亿元,创业信用贷18亿元;因为失信,有12家企业的财政扶持被取消,66家企业的扶持额度被削减,2家高新技术企业、3个优秀民营企业家、1个文明单位、12个诚信之星被取消资格。企业提升对信用记录的认识,努力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已迫在眉睫。

  三是启动下一步信用奖惩工作

  紧盯诚信镇江建设工作目标,我市的信用工作将不断升级: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已出台的 30个和即将出台的20个联动奖惩备忘录的主要精神,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将信用监管机制延伸到更多的领域。二是将信用作为行政监管的核心,信用记录成为政务服务、行业监管的重要抓手,根据李克强总理“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的要求,形成信用+政务监管的有力格局。三是深化信用试点示范,打造信用企业、信用商户、信用居民、信用社区,让他们形成由点到面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工作经验,从社会层面加快诚信镇江建设步伐。

  四是介绍失信修复条件

  根据省信用办《江苏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修复办法》(苏信用办〔2016〕47号)要求,失信修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二是已满1年的失信惩戒期限,并在惩戒期限内未发生类似失信行为或其他领域的较重失信行为。三是建立完善的诚信自律机制,能够有效管控失信行为。

  为提升教育培训会议的影响力,会议邀请了国家发改委,省信用办、省高院、省信用中心和市工商局的专家进行授课,选择了121家失信企业和74家省、市信用示范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市52个信用成员单位和辖市区信用办工作人员全部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