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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经信节能〔2018〕94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9    稿件来源: 浏览数:

  

苏经信节能〔2018〕94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

  为贯彻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根据工信部关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精神,我委将制定发布2018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

  一、申报范围

  (一)绿色工厂

  优先鼓励各地区在建材、有色、化工、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行业选择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

  (二)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

  (三)绿色园区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请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

  (四)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结合地区产业发展现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按照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创建要求,突出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推荐基础条件较好在省内有行业代表性的优势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示范创建。承担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有绿色工厂(产品)创建任务且尚未创建成功的企业,均应申请本年度创建计划列入我省第一批创建计划(苏经信节能2017﹞110号尚未创建成功的企业(园区、产品)可继续申报推荐。

  二)创建绿色工厂的企业须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一般要求”条件,创建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园区(企业)应满足相关评价要求中的“基本要求”。各市加强对企业信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管理,有较严重失信记录不予推荐。

  三)列入年度创建计划的单位应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对照相关评价要求(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内完成创建工作。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园区)将优先向国家推荐绿色创建申请

  三、其它

  请各设区市经信委本市创建计划330前上报我委

  

  附件:江苏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2月8日

   

  

附件:

江苏省2018年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表

地区:

  

绿色工厂

企业名称

行业

企业简介

1

  

  

企业主营业务、2017产值、行业地位,亮。字数200以内。(下

2

  

  

  

  

  

  

绿色设计产品

产品名称及型号

企业名称

行业

企业简介

1

  

  

  

  

2

  

  

  

  

  

  

  

  

绿色园区

区名称

类型

园区简介

1

  

  

园区内企业行业,生产总值情况,亮点。字数200以内

2

  

  

  

  

  

  

绿色供应链

供应链管理核心企业

行业

企业简介

1

  

  

  

2